查看: 1053|回复: 0

[创业资讯] 简单粗暴的项目思维,才是赚钱最快的方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4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朋友从屌丝逆袭到上千万身家,他在境外玩XX项目,他不为名,幕后参股、投资多个项目。

当他在2016年底摆脱“屌丝”阶层后,他验证一个项目最佳的方式就是砸钱,出了名的舍得发红包。

谁有好的项目,就马上安排人去学,而且是N倍的付费。

他几乎不待在办公室,一年四季都在外面跑,见各种朋友,接触各类信息,筛选项目,线下面对面交流,掌握真实的一手信息、一手资源。

我们促膝长谈过多次,他对我说:老哥,我衡量一个项目的标准就是四个字,简单粗暴!

能够复制、裂变的项目,是他的选择标准。通过数据判断项目是否值得入手,通过这四个字衡量是否适合他的团队。

我们当初的那群人,有人回归老本行,有人上班去了,有人彻底离开了互联网行业,一年偶尔聚在一起喝茶吹牛逼,我羡慕他,其他人更是羡慕他。

因为同是草根出身,起点都差不多,但是他比我们混得牛逼,挣到了大钱。这里面不可否认的是运气成分,一命二运三风水,全然有理。

1.jpg


我发现,一个人的发迹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的,一个人的财富曲线不是平稳无波折的(除非你一辈子上班领死工资)。

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听过的一个理论:马太效应。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一个人你越富有(金钱财富、精神财富、思维财富、人脉财富),你得到的就会越来越多。

假设你现在很贫穷,一贫二洗了,生活糟糕得一塌糊涂,上天或许会把当下仅有的都带走。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项目思维。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什么才是项目的正确打开方式呢?

对于资金不是很充足的朋友来说,能快速验证、并快速回本的项目无疑是最佳选择。

需要大半年甚至投入一年后,才会有结果的项目,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正如我朋友衡量一个项目,通用的四字标准一样,一定要简单粗暴,这是最佳策略。

如果一个项目流程太过于复杂,操作过程中的变量越多,则失败的概率也就越大。

反之,一个项目操作流程简单,做起来的概率也就越大。简单性和成功率是两个正相关的变量。

2016年的时候,有个做膏药的老大姐找到我,她看到XX膏药做了好几个亿,心动得不得了。自己有技术,也想尝试做一个微商品牌出来,实现暴富。

她的想法是:产品技术她祖传的,不用愁,产品品类很快就可以确定下来,只需要找家有模有样的工厂生产出来,再买个商标。

微商模式招募高级代理商,尤其是第一批总代,一定是需要造势的,由于宣传的需要,还需要租办公室,聘请几名员工,负责外宣、美工、网站、文案策划、培训课程等。

找行业公众号发布招募第一批种子代理的软文,甚至还有必要找行业大V站台。

总之,她要奔波于工厂、代理商团队、员工之间,忙得不亦乐乎。

这样的玩法会是最好的项目验证方式吗?对于她来说,显然不是。

那时候微商品牌OEM忒流行,只要有想法,找知名大企业贴牌,包装一下,就成了一款微商新晋品牌。

对于有整体操盘经验的团队来说,是很好的验证方式。

因为其中的环节太多,变量太大,其中的任何一个变量没有处理好,整个计划运作就会遇到巨大的挫折。

能最快的验证的方式不是自己盲目起盘,而是加入某个产品的最高级代理,借助别人成熟的品牌和资源对整个项目进行快速验证。

如果结果是可行的,另起炉灶成功的概率性会更大。

至于粗暴原理,则很简单。

我操作项目,总结出来就是:一定要最大化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到项目上,实现快速扩大、裂变、变现。

前几年我做直营项目的时候,一开始就是小范围测试,当我跑百度竞价能够达到1:1的转化比的时候,我就果断放大。

投入所有的资源和资金,左手花钱做广告买流量,右手做好话术成交环节。

这个模式就是最简单的:收入—投入—收入—投入......反复循环。

互联网项目真的太多了,层出不穷,短期内看不到天花板的项目,说实话真的很少很少。

遇到一个好的项目,如果没有魄力,也会被自己玩死,甚至完美错过。

我一个朋友做直播卖货,做得早,但是现在被后来者甩了几条街。错误在于有了收入后,他自己把整个链条切断了,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不舍得花钱继续投入。

害怕冒险、鼠目寸光,眼睁睁看着原本大好的“钱程”被自己断送了。

今天的文章到此结束,希望简单粗暴的项目思维能够对你有帮助。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2313073271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幻创,值得信赖!
幻创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幻创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桂ICP备18002327号 )| 幻创

GMT+8, 2024-11-18 22:27 , Processed in 0.122633 second(s), 3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